文化部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獎勵作業要點
受理申請公告
一、本計畫要點公告受理期間:108年8月8日至9月22日止。
二、參賽資格:
(一)本國人士:年滿20歲至45歲,並檢附相關證明。
(二)外籍人士:年滿20歲至45歲,需已取得我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核發之居留證,或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外僑居留證之人士,並檢附相 關證明,惟不含大陸及港澳籍人士。
三、報名方式及受理時間:
(一)本案採線上報名,請於本部獎補助系統(網址https://grants.moc.gov.tw/Web/)報名,並填送相關文件資料。網站系統開放時間為:108年8月8日中午12時至108年9月22日23:59止。
(二)請於完成線上報名作業後,列印實體紙本一份(請簽名)於9月22日截止收件日(郵戳為憑)前,郵寄本部文化資源司收(地址: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四三九號南棟十三樓,外封請註明「申請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」)
四、洽詢窗口:
文化部文化資源司 許小姐/ 電話:(02)8512-6310
果子文創有限公司 余小姐/ 電話:(04)2329-0568#11 Email:vivian@2p.com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