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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公告]113年文化部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獎勵作業要點

文化部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獎勵作業要點

受理申請公告

一、 本計畫113年提案受理期間:即日起至113年1月22日。

二、 參賽資格:

(一)年滿18歲至45歲之本國人士及外籍人士,以青年個人、青年組成團隊(2-5人)提出行動計畫。

(二)前項本國人士為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之自然人;外籍人士為需已取得我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核發之居留證,或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外僑居留證之人士,並檢附相關證明,惟不含大陸及港澳籍人士。

三、 執行期程:自計畫核定日起為期一年為原則;惟依實際發展需求,得提二年期計畫。

四、 申請方式:採線上提案。

申請單位應於提案期間,至線上報名系統填寫相關申請表件。網站系統開放時間為:即日起至113年1月22日23時59分止。

五、 本補助要點相關規定及申請表件,請至本部網站:政府資訊公開/獎補助資訊網/文化部/文化資源司/「文化部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獎勵作業要點」下載(網址:https://grants.moc.gov.tw/Web/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