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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訊息分享]「文化部語言友善環境及創作應用與推廣補助作業要點」113年第2次公告受理申請

一、文化部為尊重多元文化,打造語言友善環境,增進面臨傳承危機國家語言學習管道及使用機會,落實語言生活化及語言現代化,依據「國家語言發展法」第十四條規定,特訂定要點。


二、申請者資格係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、團體、公私立學校,及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之自然人,受理申請時間自113年5月15日起至113年6月15日止,詳情請逕上本部獎補助資訊網查詢https://grants.moc.gov.tw/Web/PointDetail.jsp?__viewstate=pvWqz/p/nta24J579unZRwn9PKt77jmtWg5b63ExOLSitxATGUKlLnJZcscjkMix7n5bknQ4C1jvfwxUC1ZSeBfK7nUo4Ss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