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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6年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—報名相關附件

文化部一百零六年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獎勵作業要點 


受理申請公告


 


一、本計畫要點公告受理期間:106年7月26日至9月11日止。


二、參賽資格:


(一)本國人士:年滿20歲至45歲,並檢附相關證明。


(二)外籍人士:年滿20歲至45歲,需已取得我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核發之居留證,或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外僑居留證之人士,並檢附相關證明,惟不含大陸及港澳籍人士。


三、報名方式及受理時間:


(一)本案採線上報名,請於本部獎補助系統(網址:https://grants.moc.gov.tw/Web/)報名,並填送相關文件資料。網站系統開放時間為:106年7月26日中午12時至106年9月11日17時止。


(二)請於完成線上報名作業後,列印實體紙本一份(請簽名)於9月11日截止收件日(郵戳為憑)前,郵寄至文化部文化資源司收(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,外封請註明「青年村落計畫」)


文化部業務洽詢窗口:古小姐:(02)8512-6309